蔡吉武:湖北汉川人,1908年出生于汉川县两河乡兴隆寺村(现汉川市庙头镇兴隆寺村)一个农民家庭,1926年秋,蔡吉武在天汉沔专员罗正品的带领下到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,被讲习所推荐参加国民革命军,分配在叶挺独立团。1927年初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7月参加南昌起义,后随部队转战广东,部队分散后于1928年参加汉川南苏政府赤卫队,担任第三任负责人,在汉川县两河乡一带领导群众武装斗争,任中共马口中心区委书记。1932年到湖北兴山县以做生意为掩护,领导原洪湖赤卫队余部开展地下工作,后被叛陡出卖被捕,经组织多方营救,在刑场脱险。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加入汉川“抗日十人团”,任两河乡“十人团”团长。1940年春,因叛陡出卖再次被捕,关押在马口,后转押至汉川,同年4月在汉川英勇就义,年仅32岁。解放后被民政部批准为“革命烈士”,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为其亲自签字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。